近日,一則 " 取快遞收到死亡小老虎 " 的消息引發廣泛關注。

據西安鐵路運輸檢察院官方賬號 " 西安鐵檢 ",西安的劉某取快遞時,發現包裹內有一只死亡的小老虎。劉某報警后,警方通過偵查,將買賣死亡小老虎的嫌疑人抓獲。

圖片來源:西安鐵檢
女子網購生鮮,竟收到一只死老虎
據悉,2017 年 7 月 31 日,家住西安市某小區的劉某接到快遞電話后,本以為取回的是她網購的 " 生鮮 ",可打開包裹,竟是一只死了的小老虎,隨后劉某報警。經過警方的進一步偵破,犯罪嫌疑人郝某、陳某相繼落網。
據兩名嫌疑人供述稱,陳某家住安徽,當地有很多馬戲團表演,馬戲團飼養有獅子、老虎等動物。通過多方打聽,陳某聯系到某馬戲團馴獸師李某(另案處理),表示想購買老虎幼崽回來泡酒喝,李某答應幫其尋找。
2017 年 7 月,李某所在馬戲團飼養的母虎產下一只小老虎死胎,馬戲團老板要求李某把小老虎找地方掩埋。李某雖口頭答應處理,但背后私自聯系陳某將該小老虎死體出售。同年 7 月 28 日,李某駕車攜帶小老虎死體來到安徽某市與陳某進行交易,陳某向李某支付人民幣 1000 元后,將小老虎死體藏于其租賃的地下室冰柜內。
陳某通過微信群,尋找小老虎買家,很快有人回應。陳某立即聯系郝某讓其將小老虎死體包裝后郵寄到指定地點,并特別強調 " 在郵寄快遞的時候千萬不能寫真實姓名和電話 "。郝某按照陳某指示,在某街道路口將包好的小老虎死體及填好的快遞單交給快遞員,郵寄至西安市某小區,結果錯寄給了劉某。
經鑒定,該動物死體為虎,屬于國家一級重點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 I。虎整體的基準價值為 1000000 元 / 只。涉案小老虎系人工飼養老虎所生,人工繁育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價值,按照同種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的 50% 執行。
近日,西安鐵路運輸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支持了西安鐵路運輸檢察院指控的罪名,采納了檢察機關提出的確定刑量刑建議,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陳某、郝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 10000 元和 2000 元。目前判決已生效。
檢察官說法
一、人工繁育的小老虎是否是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2〕12 號,以下簡稱《解釋》)第十三條第二款:" 涉案動物系人工繁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所涉案件一般不作為犯罪處理;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依法從寬處理:(1)列入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2)人工繁育技術成熟、已成規模,作為寵物買賣、運輸的。" 即除非該類野生動物人工繁育技術成熟、已成為規模,作為寵物買賣、運輸,不以犯罪論處。本案中涉案動物為虎,虎是我國一級保護動物,因此收購、運輸、出售人工馴養的虎,仍屬于刑法嚴厲打擊的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行為。
二、陳某、郝某構成何罪?
本案中,被告人陳某從李某處購買了小老虎死體一只,系 " 收購 " 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行為,再指示郝某通過快遞郵寄給他人出售賺取差價,系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行為;郝某具體負責郵寄該快遞,系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行為,經鑒定,涉案小老虎死體價值人民幣 50 萬元,系情節嚴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二被告人的行為應當分別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追究刑事責任。
檢察官強調,無論是出于食用、藥用還是交易目的的破壞野生動物資源行為都為法律所明令禁止。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只要存在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或者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除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和 " 三有 " 野生動物以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均涉嫌犯罪,切莫以身試法。
(編輯 范文靜)
原文地址:http://www.myzaker.com/article/630adfce9e780bf92c0021c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