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顯示,近日,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六部門發布關于禁止銷售 " 軍 " 字號煙酒等商品的通告。
通告稱,近年來,部分經營者公開或變相冒用軍隊名義,使用軍隊特定含義字樣和圖案,生產銷售 " 軍中茅臺 "" 軍隊專供 " 等假冒偽劣商品,嚴重損害軍隊聲譽形象,影響國家經濟環境治理。
為了維護人民軍隊良好形象、社會公共利益和市場經營秩序,六部門要求:
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名義,以任何形式進行商業營銷宣傳。
二、嚴禁線上線下銷售 " 軍 " 字號煙酒等商品。
三、嚴密組織 " 軍 " 字號煙酒等商品監管。
通告全文如下:

(編輯 邵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