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因為天氣高溫,導致供電不足,南方多地實施輪流停電限電模式。而因為停電導致電腦損壞,國家電網竟然親自上門服務并且給免費修好了,這樣的經歷想必很少有人遇到過。
近日,有網友在論壇爆料稱,前段時間因為高溫限電陸陸續續停了幾次電,直到某天正在家里玩 LOL 時,突然就拉閘停電了。
等到來電之后卻發現電腦無法開機,原本停電前是可以正常運行的,卻因停電導致損壞,如果自費維修那豈不成冤大頭了?
于是該網友在群友的建議下,抱著試試的心態給國家電網客服打去電話,對方則直接回復稱 24 小時內上門查看,并且還表示記錄了相關問題,同時還詢問該網友是否有其他電器損壞。
果然,次日便有兩人上門維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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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維修人員技術不精,在沒有檢測電腦電源是否出故障的情況下就直接拆了主機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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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溝通得知,這兩人并非專業維修電腦人員,只能修理一般的電器產品。
而在測試電源沒問題后,兩人就直接將主機拿走了,猜測可能是主板問題,能修就修,修不好直接給換新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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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走的時候將側板和背板都拆掉了 圖源:什么值得買
過了八九天的時間,維修人員將修好的電腦送了回來,并表示只修了主板,換主板還是太貴了。
插上電源開機后,電腦終于滿血復活,在測試沒問題后,維修人員最終離去。
該網友感嘆,總的來說,國家電網服務還真不錯,一報修很快就有人來處理,還有現場人員電話回訪說明了故障原因,并且告知了售后維修完畢的時間。
如果小伙伴遇到此類問題,可以參考這位網友的做法。
實際上,電力公司因用電故障造成客戶財產損失是有責任進行相關的賠償處理的,這是寫進相關法規和合同里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條:供電人因供電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電人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用電人。未事先通知用電人中斷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八十一條: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斷電,供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搶修。未及時搶修,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二十九條:供電企業在發電、供電系統正常的情況下,應當連續向用戶供電,不得中斷。因供電設施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戶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時,供電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用戶。
用戶對供電企業中斷供電有異議的,可以向電力管理部門投訴;受理投訴的電力管理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五十九條:電力企業或者用戶違反供用電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電力企業違反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未保證供電質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戶中斷供電,給用戶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也就是說,如確因停電原因導致電器電腦等損壞的,電力部門將按照相應規定予以賠付或修理。一般情況下會先維修,維修不了的便會給用戶更換。
需要注意的是,在《電力供應與使用法規匯編》中,第四條規定了 " 居民用戶應保持家用電器損壞原樣 ";第八條規定了 " 損壞的家用電器須在供電企業指定的或雙方認可的檢修單位檢定后修復 "。
因此,若你遭遇這種情況,應保留好現場,等電力部門現場勘察完畢、確定電器設備損壞的原因后再行賠付。
編輯:崔崔
原文地址:http://www.myzaker.com/article/630f30148e9f091bdd573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