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有企業使用 " 娃哈哈 " 名義宣傳推廣 " 娃茅 " 醬香白酒,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 9 月 28 日于官網發布聲明稱,公司未參與 " 娃茅 " 白酒的生產、銷售、推廣等任何活動,也未向該產品提供過品牌、企業名稱等任何授權。該產品及其生產企業與公司無關。公司已向相關涉事方發出律師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不當宣傳,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 中新財經 )
娃哈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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