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你還沒忘記。
去年 2 月,長沙一 23 歲女孩在搬家途中跳車身亡。
同年 9 月,事件中的貨拉拉司機(男)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緩刑一年。
對此判決結果,司機不服并提起上訴。
今年 1 月,長沙中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就法律層面而言,貨拉拉跳車案基本塵埃落定。但在民間,大眾對此案的爭論仍不休不止。
為何?
由于車內沒有錄音錄像設備,導致該案極其關鍵的部分——
女孩跳車前,究竟發生了什么?
——至今沒有一個確鑿的全貌。
實難避免引人遐想。
然而,飄最近卻在不同平臺看到了事發過程的 " 完整版 "。
視頻里呈現的,說是女孩個性刁鉆,瞧不起窮人,出言侮辱在先,這才惹惱了司機。

圖源抖音
且大家 " 有所不知 ",司機家中有個重病的父親,為此,他沒日沒夜在外奔波,是個勤勤懇懇的老實人 ……
如此一番 " 真相大白 " 后,結論顯而易見——
惡劣女孩性格有問題,害死自己;善良司機無端遭殃,倒了八輩子血霉。
???
我尋思著,也沒見官方通報有新案情啊。
這所謂的完整版從何而來?
又是什么人,比司法機關還會斷案?
說出來像個笑話。
原來這 " 破案神探 ",是即將完結的電視劇《底線》。
因其敢拍,號稱 " 每個故事都來自真實案例 ",剛開播時不少人慕名上門,為這劇累積了一定熱度和口碑。
不過如今也已毀得七七八八。

豆瓣評論區壯觀的一星刷屏
為何?
正如前文所示:
這部《底線》改編起來好像沒有底線。
第 14 集改編江歌遇害案,把現實中為死者聲討不公的母親,替換成并不存在的丈夫。

當時就引發爭議:你劇方改動主要事實,江歌母親是否知情?
無人解答。
唯有江歌母親多次轉載與劇情相關微博,并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 " 看著這個劇心里難受 ",間接默認對《底線》所做改動已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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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至于是劇方事前已溝通,還是事后再告知,我們無從得知。
總之事情就這么平息了過去。
直到改編貨拉拉跳車案的第 22 集播出,司機妻子發文斥責劇方 " 瞎編亂改罔顧事實 ",幾天后司機本人要求《底線》停播、修改劇情,才印證了觀眾的猜疑——
劇方這番改編,果然是未經溝通的獨斷專行。

圖源微博 @可憐的橄欖樹
飄仔細對比了真實案件和《底線》改編后的劇情,改動幅度之大,是當事人絕不會情愿被改的程度。
如最具爭議的司乘矛盾。
根據該案判決文書,事件先后順序和因果關系如下——
女孩拒絕搬運服務(兩次),司機等待時間將近 40 分鐘,兩人心生怨氣。隨后,司機為節省時間搶接下一單,臨時更改行車路線,駛入偏僻道路。途中女孩四次提出質疑,司機起初未予理會,而后以惡劣口氣與女孩發生爭吵,女孩見狀心理恐慌逐漸升級,做出跳車舉動。
無法確定司機有陷害女孩的故意動機,也未見女孩攻擊司機的惡意行為。
說到底,更像因溝通不當釀成的悲劇。
但以上的種種不確定,一經《底線》改編,案情則徹底反轉。
誰有罪,安排得明明白白。
先是女孩埋怨司機不幫忙,被告知搬運服務需收費 20 元后,表示拒絕并流露敵意。

此時司機神情委屈。

但女孩對司機長時間的等待沒有一絲歉意,還在出發后惡斥司機 " 開慢點 "" 再看我就投訴你 ",甚至升級為人身攻擊——
你聽不見啊,你聾子啊

結合司機而后的供述,這不就是一個想白嫖窮人的跋扈富家女?

司機同樣被《底線》黑化。
遭到女孩惡斥后,露出邪惡表情(形似醉駕),腳踩油門朝小路沖去,就像一匹脫韁的野馬。

被女孩徹底激怒,回罵 " 你有病吧 ",隨即加速行駛。

值得劃重點注意的是,劇中這條 " 壓根就沒有監控 " 的荒郊小路,和案件原型中有監控、路燈不太明亮、車流稀少的雙向兩車道小道完全是兩碼子事。


下圖源:央視新聞
見狀,女孩恐懼到不受控地流淚嘶吼,表示不停車就跳車,司機卻保持高速行駛,置女孩于死亡危險之中。

雖然劇情沒擺明了說,但種種細節都在暗示觀眾——
司機仇富、案發時情緒失控,并且是以報復女孩的故意動機更改行車路線,而非真實案件中的 " 為節省時間搶接下一單 "。
如此改動后,等于改變了案件性質,足以影響定罪量刑。
劇方倒確是把起訴罪名改成了故意傷害罪。
但別以為這叫嚴謹。
在劇情中,這個罪名看似合情合理。
在現實里,卻無形地給當事人扣上了某種罪名導向——
觀眾奔著案件真相而來,帶著偽造的證據離開。
真真假假之間。
一場以影視化形式進行的虛擬審判,開始了。
先掰扯清楚《底線》改編的爭議核心——
血案能否影視化?改動案情是否不道德?
盡管影史中由血案改編而來的作品多不勝數,其中更不乏佳作,但一旦談及改編的道德問題,歷來都有些含糊曖昧。
為何?
不存在明確的行為規范。
先說這個 " 能不能 "。
若站在法律角度談這個問題,能。
我國并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對此作出規定,換而言之,只要你沒對他人名譽權、隱私權等權利造成損害,那你借鑒對方經歷搞創作的行為就不會構成侵權。
如今在批判一部影視作品瞎編亂改的時候,我們常常會質問:取得當事人授權了嗎?
殊不知,這非但不能擊中對方要害,還會暴露自己是個法盲。
尤其像血案這類具有公共性的社會事件,影視創作者大可以擇一改編,無需獲得當事人授權。
所以,去年《操場》被案件原型被害人的女兒以 " 未獲授權 " 喊話時,片方才敢無視對方溝通的意愿,只在事情鬧大后以一則態度強硬的《申明》了事。

圖源微博 @漫光年影業
表明改編已獲相關部門復查及同意,并無扭曲事實及胡編亂造。
換而言之,當事人家屬的意愿無需被考慮。
這在法律層面是成立的。
但 " 血案能否影視化 " 這事只講法理,就未免太沒人情,討論核心本就強關聯道德問題。
不說別的,一個自稱創作目的出于社會責任感的劇組,卻對其借用案件的當事人都做不到應有的尊重。
這不打臉么?
雖說法律沒限制,但換成采訪行為去類比,你就 get 到哪里不妥。
同樣涉及信息傳播,記者尚且要遵循新聞倫理,尊重受訪人的采訪意愿,否則便可能被指責為從他人的不幸中獲取利益(尤其是災難報道)。
怎么來到導演編劇這就不需要了?
正如前文所說,我們的影視行業極度缺乏這個意識。
由于規則的曖昧,業內處理 " 能不能 " 的方式,全看個人品行。
有良知的劇組,如《我不是藥神》。
當年被案件原型主人公陸勇抵制,選擇積極解決問題,最終達成雙方滿意的和解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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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更多的就像《底線》和《操場》。
仗著自己是法律上的既得利益者,便無視案件當事人的意愿,甚至連事前告知的動作都沒。

貨拉拉跳車案司機聲明,圖源微博 @可憐的橄欖樹
言至此,想必無需多說 " 改動案情是否不道德 "。
影視化必然涉及改動。
不論久遠一點的《殺人回憶》《盲山》《踏血尋梅》,還是去年火爆的《開端》,這些質量上乘的改編作品,沒有一個照搬自真實案件。
畢竟改編不是拍紀錄片。
故事片有它藝術層面和劇情效果的考量。
關鍵在于,如何平衡得當?
這的確是個微妙又難把握的度,但說到底:
有道德底線的創作者,總會自覺警惕改編的介入是否會對當事人造成不該有的負面影響。
翁子光拍《踏血尋梅》,是對真實案件做了大幅改動的。
原型中的他殺,改成了女孩自殺,也屬于是改變了案件性質。
但你很難說他沒底線。
全片用大量篇幅刻畫王佳梅(原型王嘉梅)從好學生墮落至援交少女的過程,借她一個人的悲劇盤剝其背后的群體性困境。

你可以戲劇化已有事實,也可以添加不存在的情節。
但,不要借著改編的擋箭牌,干殺人誅心的事。
因而《底線》的惡,其實不在于強行補全案件謎團,對案件做大幅改動。
而是,借著這些虛構的臆想,又一次痛傷了案件當事人。
再說。
作品爛了不一定被罵。
但人品爛了,挨罵是一定的。
說白了,《底線》里的女孩和司機,只是推動劇情發展的工具人而已。
除了前文提到的離譜改編,劇中還有些旁敲側擊的細節,看得飄是相當不適。
先是暗示女孩性格有問題。
強行給她的寵物狗加戲,增設 " 母親不讓養就絕食 " 的成長故事,塑造女孩叛逆不聽話、打小性格就偏執的人設。

然后,妖魔化女孩母親。
把母親塑造成一個因對女孩有愧,要借嚴懲兇手來自我心理補償的蠻橫貴婦。

法官問話時,鏡頭刻意強調司機鬼祟的神態,加上詭異的 bgm,顯得他壞心思賊多。

甚至,都不暗示了。
直接編造律師教唆司機妻子向法官行賄的情節。

如果你還記得。
在貨拉拉跳車案一審宣判前的大半年時間里,由于案件披露的細節不多,其間的空白讓公眾浮想聯翩,導致女孩和司機都遭受過網絡暴力。
還一度惡化為貧富對立、男女對立的罵戰。
有人質疑女孩跳車前被性侵,就有人回罵女孩自身也不干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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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延伸去聊女性獨居的現實困境,就有人換個角度攻擊女孩家境好,嬌生慣養云云。
還有人僅因司機的底層身份,就斷言是他造成女孩的死。
諸如此類對當事人污名化的猜測,直到案件細節逐一公布后才漸漸平息(但未完全停止)。
咱不求影視化對案件做多細致深刻的復盤,但至少別把臭名扣回當事人身上吧。
或許有人反駁:劇情最后也為司機 " 洗白 " 了啊。
那咱就來看看這個所謂的反轉結局——
劇方為司機無中生有出一名重病的父親。
用 " 父親痛不欲生,請求兒子為他安樂死,但孝子于心不忍 " 的家庭倫理故事,合理化了司機的行為動機。

如果一個人足夠慘就能為所欲為,那還要法律干什么?
再者,女孩呢?
借改編拉滿了劇情沖突,贊頌了司法機關,也讓司機一家在大反轉后得到觀眾同情。
女孩呢?
已經失去了生命,由始至終無法發聲的她。
一次又一次地被污名化。
這,或許就是劇情最 " 反映現實 " 的地方吧。
當想象混入事實重塑出另一副 " 真相 ",若干年后,還有多少人記得真相原本的面貌?
一部電視劇而已,不至于吧?
不,如今時代不同了。
一宗去年發生、尚有謎團的案件,今年就被改編成電視劇播出。
高效有高效的優勢,但不代表它就合理。
這是互聯網時代的特色:
有了第一個,就衍生裂變出無數個。
包括謊言。
甚至,謊言的速度更快,影響更廣。
一部影視作品為獲取流量,不顧道德底線瞎編亂改,就有無數個嗅到腥氣的人加入這場信息漩渦中,加速更具沖突性的 " 案情 " 傳播。
圖源 B 站
他們甚至不愿在標題加上類似 " 劇情 " 的提醒跟現實區分。
反而是踩著現實,直接以真實案情反轉的口吻,把貨拉拉跳車案描述成一樁冤案,把女孩說成是攜帶厄運的掃把星。
類似的自媒體二創,如今遍布全網。
飄在搜索引擎輸入 " 貨拉拉跳車案 ",結果顯示的不是真實案件,而是清一色的《底線》版虛構劇情。

圖源百度
而在《底線》以及那條點擊量高達 50 萬的 B 站短視頻彈幕區,不乏有信了劇情,痛罵女孩的人。

真相已經面目模糊。
還僅僅只是一部電視劇的事么?
創作需要自由。
但正因我們處于互聯網時代,創作者更需謹慎對待手中的自由。
你以為無足輕重的一次想象,或許就是套在他人身上的沉重枷鎖。
你高呼著創作自由、藝術至上,替自己豁免道德上的義務,代價,卻是死者的沉冤、活人的痛苦。
如此追求建立在他人傷痛之上的自由。
你根本沒有資格追求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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